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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1499篇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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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成就

政治
  苏辙在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,认为青苗法“以钱贷民,使出息二分,本以救民,非为利也;然出纳之际,吏缘为奸,虽有法不能禁;钱入民手,虽良民不免妄用;及其纳钱,虽富民不免逾限。如此,则恐鞭棰必用,州县之事不胜烦矣。“王安石听后,亦颇觉有理。

  宋哲宗初年”元祐更化“,苏辙在京师,多所论议。当时司马光变熙宁之法,废除雇役法,恢复差役法,苏辙极言不可。他的这类政治主张,与其兄苏轼基本相同。《宋史》称其“论事精确,修辞简严,未必劣于其兄。”

水利
  在回河之争中,苏辙与右相范纯仁等主张维持北流,反对文彦博等回河东流之议复起。苏辙虽多次上疏反对,但以高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,虽时停时作,至元祐七年(1092年)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。绍圣元年(1094年),“尽闭北流,全河之水东还故道”。

 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,不过仅仅五年时间,至元符二年(1099年),黄河于内黄决口,东流断绝,主流又趋向北流,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。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、郑佑、李仲、李伟等被朝廷加罪,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。

文学

政论与史论
  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,他在《历代论引》中说:“予少而力学,先君,予师也;亡兄子瞻,予师友也。父兄之学,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。”他虽自称“其学出于孟子”,而实则“遍观乎百家”。在《历代论》中多论古今得失成败,又撰有《古史》,用意亦在于此。苏辙对于前辈学人,亦尊韩、欧,政治思想,亦近于欧。但韩、欧辟佛道,而苏辙不然。苏辙的文章,与父兄并称当代大家。与父兄相比,虽有所不及,但亦自有特点。他擅长政论和史论,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,如《新论》三篇,纵谈天下大事,论断相当确切。《上皇帝书》说“今世之患,莫急于无财”,亦切中肯綮。史论同父兄一样,针对时弊,古为今用。

  苏辙史论的代表作品是《历代论》,有些篇章是写得很有特点的。论汉光武、唐太宗,分析相当全面,和苏轼相比,特点确在于“稳”。《六国论》评论齐、楚、燕、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、魏,团结抗秦,暗喻北宋王朝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。《三国论》将刘备与刘邦相比,评论刘备“智短而勇不足”,又“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”,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。

书信杂文
  苏辙致力最勤的文章,在于政论和史论,史论之文,尤所尽心;但他写得更为自由随便的文章,还是书信杂文。例如十九岁时写的《上枢密韩太尉书》,说自己初到京师,“非有求于斗升之禄”,“偶然得之,非其所乐”;而所愿者,只是“一睹贤人之光耀,闻一言以自壮”。初生之犊,年少气豪,既不同于韩愈《上宰相书》那样卑躬屈节,也不像李白《上韩荆州书》那样纵横使气。当文人仕途广于唐代的宋代,这样的文章是有时代特点的。与此书相类者,还有《上昭文富丞相书》、《上曾参政书》,都是年少气豪之作。到了晚年,所为书札,出语虽有所收敛,但依旧洒脱自然,例如《答黄庭坚书》,其文墨颇似苏轼。二苏早年之文,气象虽不尽同,但晚年之作,以信札观之,都有平淡自然之语。二苏相比,苏辙之文,未可以一“衰”字尽之。苏辙的记叙杂文为人所称者,有《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》、《武昌九曲亭记》、《黄州快哉亭记》等。其中《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》以“造语奇特”见称。王士禛《香祖笔记》云:“颍滨《栖贤寺记》造语奇特,虽唐作者如刘梦得(刘禹锡)、柳子厚(柳宗元)妙于语言,亦不能过之。”并引其中“入栖贤谷”一段文字而后云:“予游庐山,至此,然后知其形容之妙,如丹青画图,后人不能及也。”苏辙之文,本来不是以“奇”见称的。《黄楼赋》“稍自振厉”,即被疑为苏轼所作,则此文之“造语奇特”,也就自然为人所称了。苏辙还有一篇《东轩记》,造语虽不甚奇,却是写得更加“如其为人”的文章。这篇“记”也是写得颇有特色。作“东轩”以为“宴休之所”,却不得一日“安于其中”,而日日忙于“坐市区鬻盐、沽酒、税豚鱼”,此情此景,是和历来文人雅士作轩亭以自适者大异其趣的。文章最后还说:希望有那么一天,“世或哀而怜之,使得归伏田里”,“然后追求颜氏之乐,怀思东轩,优游以忘其老”。宦情淡薄,文章亦自澹泊。这样的笔墨,也是“如其为人”的。

诗赋
  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,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,但较之苏轼,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。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,咏物写景,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。风格淳朴无华,文采少逊。早年的作品《次韵子瞻闻不赴商幕》三首,写得洒脱自然,颇见个性特点。

  晚年退居颍川后,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,写出了如《秋稼》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。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,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,如《南斋竹》:“幽居一室少尘缘,妻子相看意自闲。行到南窗修竹下,恍然如见旧溪山。”意境闲澹,情趣悠远。

  又如晚年所作《游西湖》云:“闭门不出十年久,湖上重游一梦回。行过闾阎争问讯,忽逢鱼鸟亦惊猜。可怜举目非吾党,谁与开樽共一杯?归去无言掩屏卧,古人时向梦中来。”时值新党蔡京等人执政,元祐党人累遭迫害,苏辙筑室于许州,闭门不出,与早年之“闭门”遥相对应。从他一生的经历看来,始终皆以直言而不见容。故以“闭门”始,以“闭门”终。这样的作品,亦颇见性情。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。他的《诗病五事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,对李白、白居易、韩愈、孟郊等都有讥评。如说李白“华而不实”,说“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”,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。

  《宋史》称其性情沉静简洁,写文章气势宏大而淡泊,和他的为人相似,不愿被人知道,而俊秀杰出之气终究不可掩饰,认为他的高超大致和苏轼相近。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。例如《墨竹赋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,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,富于诗意。

儒学
  苏辙与父苏洵、兄苏轼创立了苏氏蜀学,他与苏轼同为苏氏蜀学的集大成者,它与荆公新学、二程洛学相对立,“三苏”博通经史,遍采六经百家之说,又吸取老庄道家学说和佛教思想,逐步形成“三教合一”的思想体系。是北宋中期儒、佛、道三教融合的时代潮流的产物,是当时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派别。

  苏辙晚年曾著《苏黄门老子解》,朱熹称其书“合吾儒于老子,以为未足,又并释氏而弥缝之,可谓舛矣!”反映了蜀学派的思想特色。此派在文学上的建树最为卓著,但认为学术中最重要者并非文章辞赋,注重所谓“性命自得之际”。以文为“寓理之具”,认为“学文之端,急于明理,如知文而不务理,求文之工,世未尝有也。”

书法
  苏辙不仅在诗文创作方面才华横溢,而且其书法也颇有造诣。其书法运笔结字与其兄苏轼颇为接近,书法潇洒自如,工整有序。

  传世墨迹有《雪甚帖》、《雪诗帖》、《车马帖》、《晴寒帖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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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生平

三苏游京
  苏辙生于宋仁宗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(1039年3月18日),时其兄苏轼四岁,父苏洵三十一岁,游学四方。庆历八年(1048年),苏洵因父丧居家,闭户读书,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。

  至和二年(1055年),娶同里史瞿之女,苏辙时年十七岁,史氏十五岁。

  嘉祐元年(1056年)春,苏辙父子三人同游都城东京(今开封),经过成都时,拜访益州知州张方平。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子。

  嘉祐二年(1057年),苏辙、苏轼兄弟参加礼部会试,当时欧阳修知贡举,将苏轼、苏辙兄弟置于高等,苏辙名登五甲。苏辙中第后,创作《上枢密韩太尉书》给枢密使韩琦。四月,苏辙母亲程氏去世,苏辙父子回到蜀地。

  嘉佑三年(1058年)至嘉佑四年(1059年)十月,苏辙随父苏洵在东京游历。十二月,苏辙全家至江陵,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《南行集》。嘉佑五年(1060年),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东京,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《南行后集》,苏辙作有《南行后集引》。三月,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根据考绩迁调官职,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。杨畋又举苏辙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,苏辙与兄长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,准备制科考试。

科举风波
  嘉祐六年(1061年)八月,苏辙参与殿试。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,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,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,而对宫禁朝廷之事,议论尤为激切。策问试卷送上后,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。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,初考官胡宿不同意。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,三司使蔡襄也力争。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,坚持要求黜落他。仁宗说:“用直言来得人,而因直言抛弃他,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?”宰相不得已,把他列入下等。不久后,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、充商州军事推官。当时苏洵奉命修《礼书》,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。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,获朝廷准许。

  宋英宗治平二年(1065年),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,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。

  治平三年(1066年)四月,苏洵在京师逝世,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,顺长江回蜀葬父。次年十月,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。

  宋神宗熙宁元年(1068年),服丧期结束后,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,于次年抵达。

建议新法
  熙宁二年(1069年),苏辙上书论政事,即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。

  当时,王安石为相,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,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。吕惠卿依附王安石,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。王安石拿《青苗书》让苏辙仔细议论,说:“有不便之处,就告诉我不必疑虑。”苏辙说:“把钱借给百姓,使出利息二分,本意是在救济百姓,不是求利。但出入之间,吏员趁机营私作奸,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,钱到百姓手里,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;到交还时,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。这样,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,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。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,从没有借钱给百姓。有责怪他的人,刘晏说:‘让百姓侥幸得钱,不是国家之福;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,对百姓不利。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,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,从来能及时知道。有谷贱处就收购,有谷贵处就发售,所以四方没有太贵、太贱的弊病,岂用发贷款?’刘晏所说的,就是常平仓法。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,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,就整顿实行,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。”王安石说:“你的话有理,我当慢慢思考。”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。

被贬出京
 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,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,春天发放秋天收还,和王安石意见相合,青苗法便开始实行。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。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,都不敢说。苏辙去见陈升之说:“从前嘉祐末年,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,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,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,被天下人耻笑。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?”他又写信给王安石,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。王安石发怒,将加罪,陈升之劝阻,于熙宁二年(1069年)八月被贬出外,任河南府留守推官。

  熙宁三年(1070年)二月,张方平任陈州知州,征召苏辙为陈州教授。

  熙宁六年(1073年)四月,文彦博以代理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军,征辟苏辙为学官。

  熙宁八年(1075年),改授齐州掌书记。

  熙宁十年(1077年),苏辙改任著作佐郎,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签书应天府判官。当时苏轼也外任徐州知州,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,一同前往徐州,留在徐州一百多天,创作了《逍遥堂会宿》等诗。

  元丰二年(1079年)八月,苏轼以作诗“谤讪朝廷”罪被捕入狱(乌台诗案),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。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,不准,牵连被贬为监筠州(今江西高安市)盐酒税,五年不得升调。

  元丰五年(1082年),苏辙沿赣水至黄州,与其兄苏轼相聚,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。于次年(1083年)应张梦得邀请创作《黄州快哉亭记》。

  元丰七年(1084年)七月,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。

返朝任职
  元丰八年(1085年),神宗驾崩,宋哲宗即位。五月,苏辙卧病,至秋痊愈。创作《病退》诗,有《病后白发》诗。八月,因旧党当政,苏辙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。

  元祐元年(1086年),苏辙至京师,任右司谏。当时宣仁太后垂帘听政,起用司马光、吕公著,想废除新法,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、韩缜和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。吕惠卿开始时谄媚王安石,到和王安石势均力敌时,就排挤陷害王安石,比仇敌还狠,世人尤其恨他。到这时,他自知不免受责,请求提举宫观以逃避贬官流放。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,以散官安置建州。

 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,想恢复差役法,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。苏辙说:“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,官吏百姓都未习惯。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,盘根错节十分复杂,实行得慢些,方能审慎详尽。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,轻易地立即推行,恐怕实行之后,又产生各种弊端。现在州县的免役钱,照例有累积剩余,大约够用几年,暂且依旧雇役,到今年为止。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,趁今冬成为法令,来年再行差役法。要使既实行之后,不再有人议论,那就进退都有利了。”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《诗经》、《尚书新义》来考取天下士人,想改变科举,另立新的条例。苏辙说:“进士来年秋天考试,没有多少日子了,而议论不及时决定。诗赋虽然是小技,但要讲究声律,用的功夫不浅。至于治经书,诵读和讲解,尤其不是轻易的事。总之,来年都还不能实行。请求来年的考试,一切还照旧,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,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,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。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,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,一心一意做学问,以待选拔考试,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,也不算晚。”但司马光都不听。

  同年八月,被任命为起居郎,苏辙上疏请辞,旋即权任中书舍人,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。

  起初,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,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,在延安增设安疆、米脂等五寨。元祐二年(1087年),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,使者返回,尚未出境,西夏又派使者入境。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、五寨土地的意思,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。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,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。

  元祐四年(1089年),权任吏部尚书。八月,奉命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,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。

拜相参政
  元祐五年(1090年)五月,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、御史中丞。十二月,任龙图阁学士。

  元祐六年(1091年)二月,任中大夫、守尚书右丞。当时苏轼遭人排挤,乞求外任,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,也乞外任,但未获准许。

  元祐七年(1092年)四月,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、充任册皇后告期使。六月,任太中大夫、守门下侍郎。十一月,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护军,进封开国伯,实封食邑二百户。

连遭贬谪
  元祐八年(1093年),哲宗亲政,新法派重新得势。

  绍圣元年(1094年),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,出题批驳元祐政事。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,被贬官,削去职名任汝州知州。过了几个月,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,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、袁州知州。未到任,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、试少府监,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处分。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,等到他被罢免离开,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,延绵数十里不断。八月,到真州时,作《阻风》诗。

  绍圣四年(1097年)二月,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,安置雷州处分。此时,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,昌化军安置。五月十一日,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,苏辙送苏轼赴海南。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。

  元符元年(1098年),移到循州安置。元符二年(1099年),作《龙川略志序》、《龙川别志序》、《春秋传后序》。

  元符三年(1100年),宋徽宗即位,苏辙移永州、岳州安置,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,岳州居住。十一月,复职太中大夫,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。因有田产在颍川,便前往居住。

  建中靖国元年(1101年)七月,苏轼在常州(今属江苏)去世,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。苏辙得知后,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,不久又作《追和轼归去来词》,其后作《东坡先生墓志铭》。

  崇宁元年(1102年)五月,蔡京当国,党祸复起,苏轼等已去世的元祐党人,原追复官告并缴纳;苏辙等在世之人,并不与在京差遣。同年,削苏辙五官,降授朝议大夫。

  崇宁二年(1103年),为避祸,苏辙独迁汝南。十月,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。住在许州,又复授太中大夫退休。

潜居颍滨
  崇宁三年(1104年)正月,苏辙在颍川定居,因感元祐时人所剩无几,于是筑室曰“遗老斋”,自号“颍滨遗老”,终日读书著述、默坐参禅,谢绝宾客,决口不谈时事,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。

  崇宁五年(1106年)九月,撰成《颍滨遗老传》及《栾城后集序》。

  大观元年(1107年),著《论语拾遗》。

  大观二年(1108年),苏辙复任朝议大夫,迁任中大夫。

  政和元年(1111年),撰成《栾城第三集序》。

  政和二年(1112年)春,游颍昌西湖,泛赮水,并有诗作。九月,以太中大夫职致仕。十月三日(10月25日),苏辙逝世,享年七十四岁。十一月,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,特赐宣奉大夫。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,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。

  南宋绍兴(1131年—1162年)年间,因其子苏迟显贵,苏辙获赠太师,封魏国公;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。

  淳熙(1174年—1189年)年间,追谥文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