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靖

(1036—1081)宋大名莘县人,字詹叔。王素从子,王雍子。早孤,自力于学,好讲切天下利害。以祖荫历通判阆州,知滁州,主管北京御史台,请复明经科,加试贡士以策。提点陕西刑狱,徙河东长子县,为开封府推官,有声绩。徙广南转运使。神宗熙宁初广人讹言交阯民且至,中外以为忧,神宗曰:“王靖在彼,可无念。”入为度支副使。官终宝文阁直学士。有《广东会要》。
2篇诗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