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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朝走马,直指蓟(jì)城傍。
蓟城通漠北,万里别吾乡。
海上千烽火,沙中百战场。
军书发上郡(jùn),春色度河阳。
袅(niǎo)袅汉宫柳,青青胡地桑。
琵琶出塞曲,横笛断君肠。
远行的人早早就骑上了骏马,行途直指蓟城的旁边。
蓟城北通大漠,我万里辞别故乡。
大漠瀚海上,燃起万千烽火,黄沙之中,曾是千百年来的战场。
军书急迫,发至上郡,春色青青,越过了中州河阳。
长安宫中的柳条已经婀娜多姿,塞北地区的桑条依然颜色青青。
琵琶呜咽,弹出令人泪垂的出塞曲,横笛声声,令人肝肠寸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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蓟:州名,治所在今天津蓟县。
漠北:即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北地区。
海上:瀚海之上,沙漠上。
河阳:今河南孟县。
出塞曲:汉李延年造,曲调悲切。
“塞下曲”,唐代乐府题,多写边塞之事。此篇乃仿古之作,故称“古塞下曲”。
“行人朝走马,直指蓟城傍。蓟城通漠北,万里别吾乡。”此诗前四句写万里辞家,远赴边塞。早晨骑马出发,直指蓟城,行程匆匆,字里行间透射出一股豪气。
“海上千烽火,沙中百战场。军书发上郡,春色度河阳。”中间四句写边地见闻。“海上”“沙中”呼应“漠北”。“军书”“春色”,本为静物,加以“发”“度”二字,顿变鲜活,急切迅疾,气势飞动。一写战事,一写时节,一写边关,一写中原,刚健明快。
“袅袅汉宫柳,青青胡地桑。琵琶出塞曲,横笛断君肠。”最后四句一写色,一写声,颜色清丽,声调凄恻,先喜后悲,更显其悲。
通观全篇,格调苍凉,既有一点悲,又有一点壮,诚为《河岳英灵集》所评:“发调既清,修辞亦秀”,“足可歔欷,震荡心神。”
火山五月行人少,看君马去疾如鸟。
都护行营太白西,角(jiǎo)声一动胡天晓。
五月的火焰山行人稀少,看着您骑马迅疾如飞鸟。
都护军营在太白星西边,一声号角就把胡天惊晓。
参考资料:
1、谢楚发.高适岑参诗选译.成都:巴蜀书社,1991:182-183.
2、于海娣等.唐诗鉴赏大全集.北京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0:187-188.
火山:即火焰山,在今新疆,从吐鲁番向东断续延伸到鄯善县以南。都护行营:指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行营。行营:出征时的军营。太白:即金星。古时认为太白是西方之星,也是西方之神。
角:军中乐器,亦用以报时,略似今日的军号。
这首诗载于《全唐诗》卷二百零一,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。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,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(“五月”)和所向。“火山”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,海拔四、五百米,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,色红如火,气候炎热。尤其时当盛夏五月,那是“火云满山凝未开,鸟飞千里不敢来”(《火山云歌送别》)的。鸟且不敢飞,无怪“行人少”了。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。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。这里未写成行时,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。
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。“看君马去疾如鸟”,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:烈日炎炎,黄沙莽莽,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,一匹飞马掠野而过,向火山扑去。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。以鸟形容马,不仅写出其疾如飞,又通过其小,反衬出原野之壮阔。本是“鸟飞千里不敢来”的火山,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“鸟”,令人肃然起敬。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。全句以一个“看”字领起,赞叹啧啧声如闻。
“都护行营太白西。”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,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──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。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,很有气派。细细品味,这主要是由于“都护行营”和“太白”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。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。“太白”,亦称金星,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(“其出西失行,外国败”,见《史记·天官书》)。明白这一点,末句含意自明。
“角声一动胡天晓”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。从字面解会,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。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,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,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(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)。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“雄鸡一声天下白”的奇句媲美,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。联系上句“太白”出现所预兆的,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,它实际等于说:只要唐军一声号令,便可决胜,一扫如磐夜气,使西域重见光明。此句不但是赋,而且含有比兴、象征之意。正因为如此,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,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。
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。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。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,叙述自然,比兴得体,颇能壮僚友之行色,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,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。